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9:0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锡林郭勒盟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锡林郭勒盟委、行署以及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紧紧围绕气象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锡林郭勒盟气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党组书记、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严格要求部署到全盟每一级气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盟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各级气象部门的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通过各类平台向社会公开。

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全盟各级气象部门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22年全年无信息公开方面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结合气象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突出气象工作重点,充实公开内容,按频次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准确度、理解度和掌握度,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此类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人员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