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5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鄂尔多斯市气象局编制,包括2021年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信息公开栏目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力吉路与伊克昭街交叉路口南150米,电话:0477-8322651;邮政编码:0170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鄂尔多斯市气象部门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7件。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办法。全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主要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考核和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有效;按照新修订《条例》及各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再次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旗区气象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与安全。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事业发展规划;议案提案;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招标采购信息;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行政事业型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气象数据和气候公报;人事任免及招录信息。二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及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在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as.ordos.gov.cn/进行了公开;“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干部任免信息等信息均在局内大厅显示屏及局务公开系统上进行了公开;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项梳理更新工作,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办事指南,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

加强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一是利用气政通系统、局务公开大屏、信息公示栏,依法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图解、短视频、H5等形式,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推广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气象科普知识;三是通过鄂尔多斯市日报、市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信息及相关公报四是在政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意见反馈箱,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部分旗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未能直接通过当地政府的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仍是通过邮箱报送,存在随意性,且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二)人员配备薄弱,业务能力还需加强。市旗两级气象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淡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此,下一步将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力度。(三)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单一。

下一步将聚焦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提供更全面、更完善、更及时的气象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政策学习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