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议案提案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3年9月14日 2023年9月14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自然灾害气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推进我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应对极端天气的地方立法正式施行。各级政府通过专题会议、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明确了各部门气象防灾减灾职责,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考核、预案和风险管理等体系不断健全。区盟旗三级政府均成立了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99.8%的苏木乡镇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99.2%覆盖,五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所有盟市和旗县、98.7%的苏木乡镇政府印发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92.6%的嘎查村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全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责任人3.7万余人。全区气象信息员近1.6万余人,覆盖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中小学校和重点企业。

二、多部门联合应对气象灾害能力持续增强

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强化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气象与发改、财政、应急等部门共同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与教育、住建、文旅、民航等部门共同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停课停工停业机制;与住建、发改联合开展城市内涝风险预警;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强化交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督办工作;与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与生态环境联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与住建、工信等10个委办厅局建立了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会议制度,加强防雷减灾社会管理;与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与应急、农牧、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农田墒情监测、会商和调查评估等工作;与应急、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预报,三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联动机制更加完善;与广电共同推动应急广播系统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提高了边远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各级教育部门和科协大力推进气象科普进学校、进社区;与通信管理共同推进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能力建设;与邮政管理共同推进面向快递员的气象信息发布。气象灾害综合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减轻了气象灾害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三、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升

全区共有2510个自动气象观测站,平均站间距达到21.71km。形成由20部天气雷达组成的自治区天气雷达观测网,雷达观测覆盖率25%。24小时要素预报实现5公里网格和逐小时更新,10天预报实现3小时间隔、逐12小时更新。内蒙古睿图数值预报模式实现业务运行,实时生成12小时逐10分钟更新,1小时1公里,72小时逐12小时更新的客观产品。强对流灾害预警业务得到强化,突发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47.8分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为官方权威统一发布平台,全区三级气象部门年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万余条,发布预警短信900多万人次。全区预警信息发布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1.8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93.9分。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减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库蓄水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夯实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开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预报预警服务。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强化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与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等职能,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继续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落实直达各级应急责任人的气象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推动气象科普工作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高气象科技知识普及率,增强公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二是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做好农牧生产全链条气象保障服务,分作物、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影响,强化农牧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伴随式”气象服务。完善农村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健全极端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提升农村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强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及成果应用,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能力。

三是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防霜作业保护力度,减轻干旱、冰雹、霜冻等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