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一、主要职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区气象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培养、专业技术职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社会保障等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气象培训的组织管理;归口管理全区气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全区气象助理员气象知识的培训。

二、部门领导

刘俊林    处长

唐英昆    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刘 洋    副处长

张兴源   

三、联系电话

  0471-333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