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9: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自治区气象局指导下,通辽市气象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气象部门相关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政府公开工作。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通辽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通辽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在通辽市气象局在政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通过微信、微博、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集中展示通辽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9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通辽气象局在政府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市气象局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值班负责信息公开上网工作,依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气象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023年,通辽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气象局、通辽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培训,提高政府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继续完善单位门户网站,探索政府公开新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建立信息公开档案,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