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16: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编制,包括2022年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49号,电话:0471-3335559,邮编0100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组织架构及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从收集到发布全流程,坚持党组书记、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财务、人事、政策文件、行政许可等重点信息公开内容43条,积极协调各处室及时办结门户网站留言33条。围绕旱情、汛情、人工影响天气、寒潮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话题,及时组织开展宣传科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答复率100%,按时答复率100%,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发布信息均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监管机制,按照《内蒙古气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报送单》记录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主管、审核、公开、负责全流程要求。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网站内的栏目内容以及整体布局,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办事服务信息资源的整理发布工作,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更加易于寻找,能够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要研究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长图、视频等创新形式的解读较少。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三是气象预警信号、气象数据等业务类信息与政府信息的区分以及获取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宣传科普。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二是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使标准目录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三是拓展政民互动交流途径,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微信等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四是加强对气象预警信号、气象数据等信息获取渠道的宣传和介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