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8: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赤峰市气象局办公室编制,包括2021年全市气象部门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赤峰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街27-1号,电话:0476-83355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赤峰市气象部门全面落实《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赤峰市党委、市政府、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个常态性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条例》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指定专人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服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指标,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气象部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视频部署会。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赤峰市气象部门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对机构职能进行完善,年内赤峰市气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二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年随机抽查108家。三是2021年3月赤峰市市县两级气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渠道发布“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就开展人工增雨(雪)和人工防雹的时间、范围、使用车辆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注意事项进行公告。四是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头条号等信息公开方式发布信息。市级主流媒体播发稿200余篇。全市10个旗县气象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1365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现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及业务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增强;三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社会关切的回应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紧紧围绕气象部门职能,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强化宣传培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贯彻到气象工作的具体过程中,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不断拓展公开载体、深入挖掘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好督察检查,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