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13:4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编制,包括2019年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49号,电话:0471-3335371,邮编0100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气象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严格考核监督。内蒙古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进一步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蒙古气象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按时发布2018年度的《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邀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相关专家专题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区局本级及各盟市气象局联络员参培人数达80人。

(二)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主动拓展公开范围。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构职能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各处室及二级单位的联系电话,公开了局领导简历等内容。实时更新社会服务、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法律法规、人事任免、招聘信息、资金信息、政协提案、应急管理等内容,本年度内蒙古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多种途径,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决定、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监督指导市县气象部门执行。围绕内蒙古气象局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蒙古气象局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严格做好“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在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设置政策解读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局领导同志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社会宣传解读气象工作。主动对春耕春播、气象助力精准脱贫、人工影响天气、汛期强降水、高温等热点话题进行科普宣传30余次,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了完善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严格按照回复时限要求,处理门户网站留言47条。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一是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高质量完成网站域名变更和后台迁移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网上互动功能。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解短视频、动漫、H5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三是做好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政务网站设置在线服务栏目,将相关审批网上申请、结果查询等相关功能链接至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气象行政许可所需表格材料均录入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键式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要研究改进。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社会关切的回应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需要进一步梳理,机关各处室的协调配合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紧紧围绕气象部门职能,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补足短板,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完善公开平台,梳理工作机制和流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贯彻到气象工作的具体过程中,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将政务内网与门户网站链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互动留言的解答及处理和网上办事功能的内网审核和外网发布,提高回应的及时性。三是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力度,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的宣传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