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议案提案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2020年10月13日 文号:内气函〔2020〕245号
效用状态: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针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我局经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具体反馈如下:

一、围绕“加强政府引导和推动”的建议,自治区气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意见,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的特色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公共品牌以及地方特色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自治区品牌农牧业和农畜产品培育。

二、围绕“加强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科学研究”的建议,自治区气象局自2017年开展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积极推进食葵、绿豆、小米、苏尼特羊等特色农畜产品气候品质研究工作,开展了食葵、绿豆、谷子的分期播种试验,完成了作物生长期同步气象观测和品质化验,建立和完善了气候品质认证评价模型,编制了突泉绿豆、小米、五原食用向日葵和敖汉小米等4项气候品质认证内部技术规范。截至目前,已完成五原食葵、突泉绿豆、突泉小米和敖汉旗小米的气候品质认证工作,逐步建立气候品质认证技术体系。下一步将继续围绕苏尼特羊、小麦、马铃薯等农畜产品开展气候品质认证科学研究工作。

三、围绕“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必须加强标准化建设”的建议,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围绕五原县向日葵、突泉县谷子等农特产品,在2018、2019年,实施了《食用向日葵气候品质认证技术规范》《谷子气候品质认证技术规范》地方标准项目,目前已完成规范的初稿,正在征求意见。2020年开展了《苏尼特羊气候品质认证技术规范》地标项目,目前该项目正按照实施计划有序推进。下一步将申报《绿豆气候品质认证技术规范》地标项目,不断推进自治区农畜产品标准化建设。

四、围绕“注重数据挖掘,做好大数据分析”的建议,自治区气象局在五原食葵、突泉绿豆、突泉小米和敖汉旗小米气候品质认证过程中,充分应用了地自动气象站、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农田小气候仪器和作物实景观测仪等的相关数据,加强了气象数据的挖掘利用。下一步气象部门将持续挖掘气象数据资源价值,不断提升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真质量。

五、围绕“建立专家联盟,提升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专业化水平”的建议,自治区气象局在召开五原食葵、突泉绿豆、突泉小米和敖汉旗小米气候品质认证评审会上,邀请了自治区级或各地农牧业部门相关专家参加评审,不断提升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的社会认可度。下一步自治区气象部门将联合自治区农牧部门,推进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专家联盟建立工作,不断提升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