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减灾办〔2020〕1号),现就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全区各级气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要把社区居民发动起来,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气象防灾减灾直接关系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基层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要针对社区、基层面临的气象灾害风险,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传播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推广科学避灾自救技能,不断完善气象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全面提升气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二、广泛宣传,线上线下结合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内蒙古气象部门新媒体,开辟“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科普专栏,通过线上宣传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积极通过图解、视频、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况,开展防灾减灾线上线下体验活动,发挥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功能,在有效防控疫情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四进”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做好对活动组织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全区各级气象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水利、交通等部门,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一些城市高风险、农村牧区不设防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制订防范处置预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依法开展治理活动。

四、完善预案,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

全区各级气象部门要根据本地灾害风险、灾害特点,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程序内容,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规范各类气象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演练活动要广泛邀请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提升演练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相关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见行见效、务求必成。

(二)因地制宜开展系列活动。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在“5.12”防灾减灾日和宣传周(5月9日-15日)期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周详的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将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应急演练活动总结于5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办公管理/办公室/内蒙/CMA)和减灾处(应急与减灾处/应急与减灾处/内蒙/CMA)。

联系人:司 阳 应急与减灾处 0471-3335149

王祯晗 办公室 0471-333555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司阳,联系电话:18747977437)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