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 | |
发布日期: 2022年5月17日 2022年5月17日 | 文号:内气党发〔2022〕20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关于魏学占等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决定:
一、魏学占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副组长兼审计室主任(正处级)职务。
二、赵利云同志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审计室)日常工作。
三、韩波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一级调研员兼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李武韶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五、薛志华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工作,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五位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发文之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