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气象局:
经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并征得兴安盟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张大伟同志任兴安盟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开始计算,试用期一年。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