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兴华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干部培训学院院长,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任职时间从2021年6月28日开始计算,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