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候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气候变化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牵头承担自治区级气候监测、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影响评价、气候应用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气候变化分析业务。负责全区气候业务产品的制作、发布和相关服务及相应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对盟(市)气候业务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工作,提供全区气候业务指导产品和气候决策服务产品,制作全区气候变化趋势预估和影响评估产品,向自治区党政部门提供气候变化决策信息。负责全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的普查、详查和评估业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气候保障服务。

二、部门领导

孙永刚    主任

赵艳丽    副主任

杨 晶    副主任

秦兆军    副主任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党建办)、业务发展室、气候监测评价室、气候预测室、气候变化研究室、新能源评估室、气候资源室、雷电防护室、气象灾害风险研究室

四、联系电话

  0471—333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