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与减灾处

一、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气象服务,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生态与农业气象评估与服务、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二、部门领导

牛宝亮    处长

武艳娟    副处长

王鹏飞    副处长

袁 娜    副处长(挂职)

三、联系电话

  0471-333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