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与减灾处
一、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气象服务,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生态与农业气象评估与服务、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二、部门领导
牛宝亮 处长
武艳娟 副处长
王鹏飞 副处长
袁 娜 副处长(挂职)
三、联系电话
0471-333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