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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气象局与赤峰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时间:
  • 2024-08-02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与赤峰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挥气象科技优势 助力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与赤峰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挥气象科技优势,加强更高水平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助力赤峰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天猛,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黎明见证协议签署。赤峰市副市长付守利,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筱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明确五个方面合作内容。一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依托高分卫星内蒙古赤峰分中心建设天空地一体化全域生态气象综合立体监测站网,开展矿山生态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绿色矿山、水土保持、节能减排等重大工程建设动态监测和生态效益评估,开展温室气体动态监测和重点行业领域的气候资源影响评估,推动“中国天然氧吧”等气候生态品牌认证。二是提升综合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健全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机制和流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设立体精密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强行业气象监测设施的监管和指导。三是强化大城市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气象数据平台,完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系统,发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精细化预报,落实“气象+”赋能行动。四是增强农牧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谷子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开展积温带北移对种植结构的影响研究,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精细化气象服务,强化“一县一品”专项气象服务,推广智能节水灌溉气象预报技术,深化绿色农畜产品生产气象服务,提升“赤诚峰味”品牌塑造工程气象保障能力。五是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水平。建立赤峰北部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作业基地,调整和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流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制度,开展全年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提升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服务能力。



签署协议前,栾天猛一行还参观了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五周年成就展,并深入区局有关业务单位,调研了解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等工作。

区局职能处室、赤峰市气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作者:李红梅 图:李岩涛 审核:李长生)

责任编辑: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