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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与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中国气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勇,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主任李集明,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黎明,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波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将按照“资源互补、全面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围绕内蒙古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双方在科研、项目、人才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合力提升内蒙古人工影响天气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服务农牧业生产、支持防灾减灾救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方面的作用。
根据协议,双方将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能力,共同推动国省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平台(天工)在内蒙古全面落地,建设“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快速响应指挥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云降水与催化数值模拟系统”,实现全区范围内1km云参量预报,支撑“同化分析—作业条件预报—效果预估—效果评估”一体化应用;建设国省飞机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就实现“内蒙古自治区联合增雨作业32101快速响应机制”开展技术研究,探索人工影响天气飞机集团作业、接力作业、空地协同作业方案,开展典型作业过程技术复盘和效果评估,提高统一指挥能力,提升增雨作业飞机使用效率和增雨总量;加强重点服务领域能力建设,通过规划设计、站网建设、作业指挥、技术支持、实验示范等方式,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在森林防灭火、防沙治沙、生态治理等方面服务能力和人工防雹作业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水平,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共同打造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保障区和试验基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人才队伍建设。
协议明确,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态磋商机制和合作评估机制。
中国气象局减灾司人影处、预报司信息网络处、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区局有关处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签约仪式。(作者:李红梅 李岩涛 审核:唐英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