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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
  • 时间:
  • 2021-05-08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5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总结“十三五”时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成效,分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形式,部署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任务,动员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内蒙古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总指挥、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李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副总指挥、自治区气象局局长党志成通报了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情况,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刘海波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

    党志成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最快、服务最广、效益最突出的时期,飞机增雨作业规模居全国第一位,国家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排名全国第二,人工影响天气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围绕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内蒙古气象部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和安全作业能力,为自治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李秉荣指出,我区是全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最早的省区之一,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不仅是一项防灾减灾的科技措施,更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要充分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水平。在乡村振兴进程中,要进一步发挥人影趋利避害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及特色农牧业产业带的抗旱防雹作业,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增雨防雹减灾向服务生态环境拓展,开展常态化的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力;在防灾减灾救灾中,要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独特优势,加强技术攻关和试验演练,不失时机开展人工增雨抗灾减灾作业,降低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李秉荣强调,一要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强化全区空中云水资源立体监测能力建设,特别是黄河流域、大兴安岭水源涵养地等重点区域,强化精准作业能力,进一步发挥全区增雨飞机联合作业能力,推进火箭、高炮、地面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强化作业指挥能力,推进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和各级作业指挥平台建设。二要进一步提升科技支撑水平。推进自治区人工增雨、河套地区高炮防雹、大兴安岭森林草原防灭火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开展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无人机在增雨作业以及遥感监测等领域上的技术应用,力争在科学试验和技术应用上取得新突破。三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底线意识,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气象、工信、公安、应急、民航、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作业装备、弹药全流程安全管理和人影作业全环节监管要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实现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李秉荣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和要求,逐级分解任务,细化实施方案,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影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系,切实发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探索建立社会资源、受益行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内蒙古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领导,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内蒙古气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王祯晗、李岩涛、才硕、刘林春)

    责任编辑: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