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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 时间:
  • 2022-06-27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2—13

受高空槽和东北冷涡以及地面气旋共同影响,6月26日至30日,我区将迎来大范围降水天气过程,中部偏东、东南部部分地区累计降水量50~99.9毫米,局部地区累计降水量100~250毫米。其中,6月27日08时至28日08时,赤峰市东南部、通辽市南部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此次过程可能同6月21日至23日的暴雨区域重合,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级风险较高。为了切实做好重大气象灾害保障服务,经研判,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决定于6月26日11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根据上述情况,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自治区气象台、气候中心、生态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大探中心、气象信息中心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相关盟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切实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及有关领导报告。

特此命令。


命令人杨志捷

2022年6月26日10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