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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加强对异地居住老同志管理服务工作
  • 时间:
  • 2021-12-07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气象部门异地养老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能力。近日,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气象部门异地养老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异地养老管理服务工作要紧紧围绕近年来全区气象部门日益增多的异地居住老同志养老服务需求和加强相关管理工作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垂管部门优势,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以服务精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实现“输出单位管理不缺失、输入单位服务有规范、异地养老人员有保障”的管理服务目标。

通知要求,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老同志需求,对离开离退休时的居住地、连续6个月以上长期跨省、跨盟市异地居住的老同志开展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管理服务重点内容包括:输出单位要统筹梳理本单位异地居住老同志基本情况,鼓励在同一城市异地集中居住的老同志成立自我管理委员会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及时动态了解和掌握其工作开展情况;与输入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对走访慰问和异地养老人员在当地开展党组织活动等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输入单位要对在异地养老的离休干部、老劳模、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重点人员纳入输入单位日常服务范畴,并在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慰问;异地养老人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输出单位做好有关工作;同时鼓励输入单位协助异地养老人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吸纳其参加当地气象部门的离退休党组织活动和其它相关活动等。

做好异地居住老同志的养老管理服务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关心关怀离退休干部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传递区局党组对离退休干部温暖的有力抓手。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部门垂直管理的优势,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分工协作,形成部门异地养老管理服务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全区气象部门异地养老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老同志的部门归属感和幸福感。(文/段心灵 审核/李武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