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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波副局长部署推进全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 时间:
  • 2021-01-21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近日,区局组织召开全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落实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推进试点及全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工作。

会上,刘海波副局长传达了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减灾处通报了普查试点旗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总技术组、各分技术组汇报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刘海波副局长对普查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对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气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找准部门定位,摸清气象灾害风险底数,为提升气象灾害防治决策支撑能力奠定基础。

二要精心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及技术规范,各级气象部门深刻理解各自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内外沟通对接,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本职工作。

三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试点任务。试点单位要尽快与普查办、财政沟通对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各试点旗县、各技术组要按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做好试点普查数据的收集完善、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为2021年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四要强化协作配合,全面做好2021年全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筹备工作。全区各盟市、旗县要提前部署、周密谋划,强化部门上下、部门内外协调,切实做好经费落实和普查组织筹备各项工作。

区局减灾处、计财处,总技术组、各分技术组、盟市旗县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文/谷新波 , 图/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