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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气象局与内蒙古水利厅签署合作协议
  • 时间:
  • 2020-07-08
  • 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内蒙古气象局与内蒙古水利厅签署合作协议

共同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7月7日,内蒙古气象局与内蒙古水利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部门的职能和优势,推进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规划协调、科技研发合作、基层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水利和气象部门改革发展及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内蒙古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志成,内蒙古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万华出席会议并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内蒙古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乌兰巴特尔,内蒙古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波,内蒙古气象局二级巡视员邢金熠,内蒙古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忠武,内蒙古水文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南风出席签字仪式。

协议指出,双方将共同推进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暴雨、洪水、枯水、干旱等灾害预警信息,建立防灾减灾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信息反馈与评估和联合调查制度,增强灾害预警时效和预警服务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共同推进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强化水文气象预测预报协作,深化水文气象会商机制,建立汛期和月旱涝趋势定期联合会商制度,建立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和干旱、流域洪涝等重大水旱灾害实时会商制度,共同做好天气气候形势和汛情、旱情、灾情的分析研判,联合发布洪涝、干旱、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气象预警预报预测等信息,为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共同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互通雨情、水情、汛情、凌情、旱情、灾情、墒情、中小河流、山洪沟等基础信息和水文气象信息,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和灾害影响。进一步加强信息产品处理与接收、传输与交换、业务与应用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业务平台,实现水利气象部门雨情、水情、旱情、风情、灾情等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的实时共享。共同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规划协调。积极协调水利和气象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相互支持配合重大项目审批立项和建设。积极配合推进防汛抗旱、山洪地质灾害、水文和气象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有关水利、气象重大政策研究和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互相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协调好水利建设与气象发展的关系,切实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共同推进科技研发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力量,拓宽水文与气象合作研究领域。加强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的影响评估,联合开展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水文、气象事件趋势变化和应对措施以及空中云水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研究,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和气象监测预报预测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救灾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发布渠道共享,联合开展盟市、旗县等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互相支持基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共同做好基层防灾减灾预案编制、演练、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

刘万华表示,希望双方按照协议内容,不断深化双方经常性、常态化、多层次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发展规划、基础建设、信息传输、会商研判、信息技术的对接,共同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指挥动员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共同为自治区防灾减灾作出更大贡献。

党志成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成为双方今后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的新起点,希望双方秉承服务人民、携手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多领域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继续巩固在各自领域的引领优势,不断提升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更好地服务民生,为自治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期间,刘万华一行还到气象服务中心影视演播室和预警中心、气象台、气象信息中心、气象科普基地等进行了调研参观。(余亚庆,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