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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应当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
请以下3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及时通过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访问地址:https://zwfw.cma.gov.cn/)提交资质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到期自动失效。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471-3335259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6年8月10日
2027年1月-2月到期资质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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