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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集中理论考试的通知
  • 时间:
  • 2025-06-08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开展雷电防护

装置检测资质集中理论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细则》《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我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集中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申请资质延续单位的高、中级技术人员;已取得资质单位拟变更的高、中级技术人员。

二、成绩时效

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同一申请单位、同一等级资质认定(含资质延续)参加理论考试的,笔试合格成绩在2年内有效。试卷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三、考试内容

雷电防护管理法律法规和雷电防护技术相关知识(乙级资质申请单位技术人员考试内容不涉及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知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理论考试大纲和试题题型》。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考试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9点。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理论考试采取集中、闭卷方式,不设补考。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已受理的资质申请单位自受理之日起自动视为报名成功,无需另行报名。

(二)拟申请资质的单位和已取得资质拟变更技术人员的,可于6月20日前报名考试。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47375497@qq.com。

(三)报名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人员理论考试报名表》(附件2 申请单位统一报名,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六、考试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1-2月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为当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每次考试通知为准。通知网址如下:http://nm.cma.gov.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

七、考试相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身份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请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或者钢笔等文具严禁将手机以及其他有收发和存储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和提包、复习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中如存在替考、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考试资格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处理。

(五)理论考试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将统一公布考试成绩。

联系人:包卫民  吴晗毓   0471-3335259

邮箱:347375497@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9号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理论考试大纲和试题题型

2.内蒙古自治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人员理论考试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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